很多人说营销是一门依赖经验学科。只需要自己体验。不需要理论学习。
错!
光头我曾经问过一些真正的艺术家。“为什么艺术要成为一门学科,甚至还有艺术史这样的课程?” 这名艺术家告诉我:“艺术是依托于创作而存在的,难道随便做点什么都可以被称之为创作么?”。“只有知道前人们做过些什么,为了什么而努力过,通过他们的总结,他们的记录。才会让我们的创作成为艺术。”
同样,营销也是如此。
很多年长的客户都会给我吐槽,现在的很多新营销,新媒体的名词他们已经听不懂了。但当让服务方做起来之后才发现,原来只是新瓶装旧酒的把戏而已。多久了呢,一直都有吧。各种似是而非的名词,各种看起来特别专业的字眼儿。但它们的本质在几个朝代之前就已经被挖掘完毕了。
讲个例子。(这个例子是泛指,不需要特指哪一个公司或者行业。更不要对号入座!)
有家卖茶的店铺,开了两年,一直不愠不火。别说外地,本地人大都没有听过。于是他去找到本地最大的几家自媒体以及网红,并邀请她们到自己的店铺进行体验。同时又通过相关媒体渠道将这个行为发布到了网上。不久后,网上出现了很多 “本地知名网红ABC惊现不知名茶店” “连DEF都说好的奶茶是什么样子的?”。几天后,这家茶店门庭若市。
表面上就是这个样子了,当然,虽然对于业内人士来说这个例子漏过了很多关键性细节以及操作,但对于大部分营销人员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可供剖析的表面”。
作为一家新店,必然面临没有客户的问题。那么如何做引流,是所有店主最优先需要考虑的问题。那么,与媒体合作变成了最好的选择。但是简单的发文,发广告,显然无法让自己的品牌和产品在如今的品牌森林中凸显出来。
那么我们就需要引入一个合适的第三方进行背书。选择什么样的第三方背书,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过去,有些人喜欢大书法家所写的牌匾,有人喜欢CCTV的挂名,也有店家会在自己的店内贴满店主与明星的合影。不能说错,只能说在当前时代,这种方式已经不适于大部分商业业态了。又比如有些店主会自作主张的引入各种大IP进行店面包装。一时间,火影饭店,海贼王奶茶,各种海外IP。反正没人来查版权,随便用吧!但我们几个月后再看,基本都完蛋了。营销的重点放在IP上,难道不是现代营销的技巧么? 话虽不错,但这些店主难道没有听说过“锦衣夜行”么?装修的再好,看起来有很牛的背书,但是没人知道也是白搭啊,更何况这些盗版IP是没有办法公开宣传的,是吧。
所以,这家奶茶店采用了本地自媒体加本地网红的形式,让这些天然具备传播属性的人来为自己的产品进行背书。虽然可能一个自媒体账号,火的是内容而不是个人。请来的网红甚至都算不上小有名气。但当店家第二轮引入媒体传播的时候,这一切就产生了有趣的变化。
大众看到了什么?连媒体人/网红都喜欢的茶!难道大众不希望去尝试一下么?
如果企业愿意,再将计划稍作延长。引入第三轮媒体全网分发。“传说中的网红店,需要排队两个小时才能喝到的茶!”然后。。。。。。
看到了么,一次经典的现代“新”媒体营销案例。
产品——挂靠名人蹭热点——引爆市场
就是这么简单。
说个真实的案例,
某服装品牌,一直以注重性价比,常年推广经典款而闻名。服装的裁剪,用料均属上乘,价格相对较低。但因设计比较丑,大众送给这家企业的广告语是 “穿上XXX,就是没有腰”。 所以一直以来的主要受众都是一线城市的菜鸟上班族以及大部分二线城市居民。某一年,服装品牌商突发奇想,请来了国际一线知名设计师设计了一个系列的服装。而对外的宣传重点则成了“同一个设计师,我们的服装价格只有XXX的十分之一”。瞬间引爆市场。刚开始的两年,这个系列的衣服只要一上架就立刻被抢购一空。
名人背书,多么好的营销方式呀。
结尾了,很多人问我。这些例子和片头我讲的有什么关系么?
第一个例子,咱们把里面的奶茶换成马。时间往前调2000年.
人有卖骏马者,比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见伯乐曰:“臣有骏马,欲卖之,比三旦立于市,人莫与言。愿子还而视之,去而顾之,臣请献一朝之贾。”伯乐乃还而视之,去而顾之,一旦而马价十倍。
这本营销教材的名字叫做《战国策》